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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7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依親居留送件須知

 大陸地區配偶申請來臺依親居留送件須知
一、適用對象:臺灣地區人民之大陸地區配偶,經許可團聚入境,並已辦妥結婚登記。
二、應備文件:
 (一)居留申請書,並貼最近2年內所拍攝、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脫帽、未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不遮蓋,足資辨識人貌、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彩色照片,且不得修改或使用合成照片。

下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申請書http://www.immigration.gov.tw/immigration/FileSystem/Application/App15.pdf

下載: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居留或定居申請書(書寫範例)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mmigration/FileSystem/Application/Demo15.pdf



(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

(四)保證書:
1、應由依親對象或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二親等內親屬1人為保證人;因故(無上開親屬或特殊情形或遭受家庭暴力,取得法院核發之通常保護令)得覓在臺灣設有戶籍並有正當職業之公民1人為保證人。且其保證對象每年不得超過3人。
2、保證人應出具親自簽名之保證書,並由入出國及移民署查核。



(五)刑事紀錄證明之公證書。(需有5年內刑事【員警】紀錄及最近3個月內由大陸或海外地區開具之證明文件,須經海基會或我駐外單位完成驗證手續)。

1. 持身分證和戶口本到戶口當地派出所開立無犯罪記錄證明,當場可取件,證明你在離開家鄉之前沒有受過刑事處分,聽說不用本人親辦。
2.
拿著派出所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去戶籍地公證處辦理【未受刑事處分公證】(俗稱良民證)

3. 未受刑事處分公證辦兩份就可以了,一份公證處會幫你寄到海基會,另一份請家人寄給你,等大陸方面的公證書到了之後,就可以將你手邊的公證書送去海基會驗證了
4.
要查詢公證書是否有到海基會,可以上網查【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
http://sefapplyap.sef.org.tw/cod/,輸入你大陸公證書的資料就可以知道大陸公證處的公證書是否有寄到海基會了.

下載:民事公證申請表 http://www.sh-notary.com/uploads/12289928430562.pdf
下載:未受(受)刑事處份公證http://www.sh-notary.com/uploads/criminal_notary.doc




上海東方公證處(浦西)
接待時間: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至下午18:00 雙休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地址:上海市鳳陽路660號
乘坐15,20,21,37,41,104,128,921,927路公車或 乘地鐵二號線至南京西路站下車均可到達

上海東方公證處(浦東)
接待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30
地址:上海市浦東大道1097弄12號
乘坐85,819,970路滬陸線均可到達

注意:公證書有效期只有三個月,需算好辦理時程。

  
(六)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所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最近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須由經認證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或機關(構)檢查,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   http://www.cdc.gov.tw/ct.asp?xItem=2335&ctNode=147&mp=1
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乙表)
http://www.immigration.gov.tw/immigration/FileSystem/Application/App126.pdf

(七)尚餘1個月以上效期之大陸地區證照影本、居民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足資證明居民身分之文件影本。(證照經收繳者,應附保管收據)。

(八)依親對象戶籍謄本(須記載大陸配偶姓名)。

到台灣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需準備台灣配偶的台灣身分證和費用新臺幣40元
我的戶籍在台中市西屯區,所以得到臺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地址:臺中市西屯區四川路126號,電話:04-23155511   傳真:04-23113852


(九)證件費新臺幣800元及填妥收件人姓名及住址掛號回郵信封(自取者免附)。

(十)依親對象死亡之證明(如戶謄或法院判決書)。(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3條第6項規定適用之)

(十一)經海基會驗證之未再婚公證書。(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第13條第6項規定適用之)

三、申請方式:申請依親居留者應由本人親至本署各服務站申請。
四、注意事項:
(一)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滿4年,且每年在臺合法居留期間逾183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每年在臺居留未逾183日者,當年不列入4年之計算。
(二)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或護照效期不足1個月以上者,務請先行返回大陸地區重新辦理該證之效期,再辦理依親居留證之延期手續。
(三)健康檢查合格證明,應經認證合格之公私立醫院或機關(構)檢查,且符合其訂定之健康證明應檢查項目表【乙表】;妊娠孕婦可免接受【胸部X光檢查】。
(四)應備文件(七)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地區通行證或護照之影本,僅限於再次申請來臺者始得適用。


一、本署櫃檯收件時間規定如下:
  本署各服務站:上午8時,至下午5時,中午不休息。


二、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服務站)
  1.基隆市服務站
    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8號11樓(A棟)
    電話:02-24281775、02-24276174、02-24288275、02-24276374

       02-24277495
    傳真:02-24285251
  2.
臺北市服務站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15號
    電話:02-23899983(查詢專線)
       02-23883929(留學生、役男諮詢專線)
       02-23885185(總機)
    傳真:02-23310594

  3.臺北縣服務站
    地址:臺北縣板橋市民族路168之1號
    電話:02-89647960、02-89646937、02-89648463、02-89647905
       02-89648373、02-89648128、02-89647169
    傳真:02-89647208
  4.
桃園縣服務站
    地址: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06號1樓
    電話:03-3314830、03-3310409、03-3311098、03-3318243
       03-3317197、03-3318852、03-3314807
    傳真:03-3314811
  5.
新竹市服務站
    地址:新竹市中華路3段12號1樓、2樓
    電話:03-5243517、03-5247357、03-5246552、03-5245978
       03-5242427
    傳真:03-5245109
  6.
新竹縣服務站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三民路133號1樓
    電話:03-5514590、03-5519905、03-5519716、03-5514845
       03-5514847
    傳真:03-5519452
  7.
苗栗縣服務站
    地址:苗栗縣苗栗市中正路1291巷8號
    電話:037-322350、037-327941、037-323655
    傳真:037-321093
  8.
臺中市服務站
    地址:臺中市南屯區幹城街91號1樓
    電話:04-22549981、04-22542545、04-22541803、04-22548930
    傳真:04-22545662
  9.
臺中縣服務站
    地址:臺中縣豐原市中山路280號
    電話:04-25261087、04-25269777、04-25261052、04-25263974
       04-25267615
    傳真:04-25268551
  10.
彰化縣服務站
    地址:彰化縣員林鎮和平街18號
    電話:04-8349614、04-8347640、04-8343307、04-8349095
       04-8344830、04-8346548
    傳真:04-8349106
  11.
南投縣服務站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文昌街87號1樓
    電話:049-2200065、049-2242235、049-2248584
    傳真:049-2247874
  12.
雲林縣服務站
    地址:雲林縣鬥六市府前街38號1樓
    電話:05-5345971、05-5346029、05-5346039、05-5346048
       05-5346130
    傳真:05-5346142
  13.
嘉義市服務站
    地址:嘉義市西區中興路353號11樓
    電話:05-2313274、05-2319947、05-2313773、05-2319104
    傳真:05-2311297
  14.
嘉義縣服務站
    地址:嘉義縣朴子市祥和2路西段6號1樓
    電話:05-3623763
    傳真:05-3621731
  15.
臺南市服務站
    地址:臺南市府前路2段370號
    電話:06-2937641、06-2936210、06-2936472、06-2938785
    傳真:06-2935775
  16.
臺南縣服務站
    地址:臺南縣善化鎮中山路353號1樓
    電話:06-5817404、06-5816659、06-5817042
    傳真:06-5818924
  17.
高雄市服務站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成功1路436號1樓、7樓
    電話:07-2821400(查詢專線)
       07-2213478(外國人諮詢專線)
       07-2810030(移民輔導諮詢專線)
    傳真:07-2153890(1樓)、07-2821458(7樓)       
  18.
高雄縣服務站
    地址:高雄縣岡山鎮岡山路115號
    電話:07-6212143、07-6236294、07-6218074
       07-6218804、07-6211446
    傳真:07-6236334
  19.
屏東縣服務站
    地址:屏東市自立路185號
    電話:08-7216665、08-7215417
    傳真:08-7214264

  20.宜蘭縣服務站
    地址:宜蘭縣羅東鎮純精路3段160巷16號4F
電話:03-9575448、03-9578455、03-9575523
    傳真:03-9574949
  21.
花蓮縣服務站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371號5F
電話:03-8329700、03-8330007、03-8332101、03-8332103

       03-8338803、03-8339903、03-8324324
    傳真:03-8339100
  22.
臺東縣服務站
    地址:臺東縣臺東市長沙街59號
    電話:089-361631
    傳真:089-347103
  23.
澎湖縣服務站
    地址:澎湖縣馬公市新生路177號1樓
    電話:06-9267150、06-9269469、06-9264985
    傳真:06-9269469
  24.
金門縣服務站
    地址:金門縣金城鎮西海路1段5號2樓
    電話:082-323701、082-323695
    傳真:082-323641
  25.
連江縣服務站
    地址:連江縣(馬祖)南竿鄉福沃村135號2樓
    電話:0836-23741、0836-23738、0836-23908、0836-23736
    傳真:0836-2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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