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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06
台胞證加簽/延期
因探親、旅遊、治病、經商等事宜,確有需要延長停留期限的人員及其家屬(含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每次延期不超過3個月,可延期2次。
需要準備的資料:
1. 台胞證正本
2. 護照正本
3. 白底彩色照片兩張
4. 住宿證明
PS.簽注有效期限三個月,是以簽發日期起算三個月內得進入並離開中國大陸。
所以得在有效期內離開中國大陸,不然逾期未辦理加簽/延期的話,可得罰上逾期一天RMB100喔!! @_@"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大陆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以下简称台湾)以及居住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一条 台湾居民来大陆后,除定居的以外,应当在所持证件签注的有效期之内按期离境。确有需要延长停留期限的,须提交相应证明,向市、县公安局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逾期非法居留的,处以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每逾期一日一百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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